德州晚报.jpg

热度(41)
  • 纯真印象

    2011-10-12 11:27:34

    鉴宝.jpg
  • 秋天

    2011-10-12 12:22:05

    本帖最后由 秋天 于 2011-10-12 12:25 编辑

    那我比你幸运多了,用我的片子署名了,但名字的位置颠倒了(也不知那还是我的名字吗?)。事前强调了几次,还发来了小样。事后道歉了。但我搞不懂校对是做什么的,怎么能搞错呢?可怜的晚报!








  • 双眼皮墙绘

    2011-10-12 12:36:18

    支持折腾!
  • 纯真印象

    2011-10-12 13:02:37

    秋天 发表于 2011-10-12 12:22
    那我比你幸运多了,用我的片子署名了,但名字的位置颠倒了(也不知那还是我的名字吗?)。事前强调了几次, ...

    原来大哥也有类似遭遇,我在2008年就与它的前身《长河晨刊》有过不愉快的经历,谁知道现如今作为已经有独立刊号的德州都市报了,业务能力还是不见提升。
    我在2010年的10月11日曾发过一贴《致媒体的一封公开信》,其中就提到过署名问题,没想到时隔一年,今天是2011年的10月12日,又出现了这样的情况。
    帖子地址:https://www.meilichina.com/thread-9826-1-1.html
    公开信.jpg
  • 纯真印象

    2011-10-12 13:07:10

    双眼皮墙绘 发表于 2011-10-12 12:36
    支持折腾!

    希望能折腾出一点媒体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因为可以以小见大,“小事情”都做不好,何以做公众信任的媒体?
  • 老花镜

    2011-10-12 13:11:46

  • 秋天

    2011-10-12 13:55:44

    摄影人的片子能被采用是个好事,起码做了点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媒体人应该讲职业道德,这也是最起码的底线。
  • 老花镜

    2011-10-12 14:41:25

    快乐飞翔 发表于 2011-10-12 14:33
    登报道歉吧  晚报经常用摄影人的片子  应该尊重摄影人 最起码的署名权的有 稿费那几毛钱不值钱  这是对作者 ...

  • 老花镜

    2011-10-12 14:42:54

    秋天 发表于 2011-10-12 13:55
    摄影人的片子能被采用是个好事,起码做了点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媒体人应该讲职业道德,这也是最起码的底线。

  • 纯真印象

    2011-10-12 15:12:06

    老花镜 发表于 2011-10-12 13:11

    老花镜大哥也有过类似遭遇吧
  • 纯真印象

    2011-10-12 15:14:50

    秋天 发表于 2011-10-12 13:55
    摄影人的片子能被采用是个好事,起码做了点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媒体人应该讲职业道德,这也是最起码的底线。

    对,被媒体采用总有点些微的成就感,但是这样的采用就如鲠在喉了,并且这不是个例,是经常出现的事情,所以我认为有必要发帖,以示对媒体的监督和鞭挞,促使他们负起责任,办公众可信赖的媒体
  • 纯真印象

    2011-10-12 15:17:32

    快乐飞翔 发表于 2011-10-12 14:33
    登报道歉吧  晚报经常用摄影人的片子  应该尊重摄影人 最起码的署名权的有 稿费那几毛钱不值钱  这是对作者 ...

    总版主说的极是,那几毛稿费买不了2块豆腐,主要应体现对劳动者的尊重
    登报更正既是对作者的尊重,同时也是对读者的尊重
  • 秋天

    2011-10-12 15:26:34

    纯真印象 发表于 2011-10-12 15:12
    老花镜大哥也有过类似遭遇吧

    人家花镜不轻易说话。
  • 秋天

    2011-10-12 15:33:02

    我们相信报社会正确对待这类事情的。哪个媒体也不愿意有影响自己形象的报道存在。
  • 尼古丁

    2011-10-12 20:17:30

    如果在国外,也许就因为这吃上官司,饭碗能否保住更难说,在一个神马都能发生的国度,老弟,我们还能说些啥呢?
    我只想对那些不尊重别人版权,随意剽窃的人竖起中指:真不要脸!
  • 老花镜

    2011-10-12 22:36:25

    纯真印象 发表于 2011-10-12 15:12
    老花镜大哥也有过类似遭遇吧

    比你还惨,被直接换上了个别记者的名字:孙某某。
  • 冬夜漫漫

    2011-10-12 23:48:15

    本帖最后由 冬夜漫漫 于 2011-10-12 23:49 编辑

    支持正义 抗议晚报 不知羞耻的媒体
  • 万年青

    2011-10-13 08:44:52

    我很支持总版主及老师们乙見呼于煤体遵 重人权我对晚報孙付社长說过此亊
  • 万年青

    2011-10-13 08:47:23

    参加
  • 纯真印象

    2011-10-13 09:46:48

    秋天 发表于 2011-10-12 15:33
    我们相信报社会正确对待这类事情的。哪个媒体也不愿意有影响自己形象的报道存在。

    静等报社回音
  • 纯真印象

    2011-10-13 09:48:23

    尼古丁 发表于 2011-10-12 20:17
    如果在国外,也许就因为这吃上官司,饭碗能否保住更难说,在一个神马都能发生的国度,老弟,我们还能说些啥 ...

    在国外这事就大了,在我们这,已经司空见惯了,但是这次要在这里静等回音
  • 纯真印象

    2011-10-13 09:51:36

    单反穷三代 发表于 2011-10-12 20:29
    我经常在《德州晚报》发片子,有一版刊登了我三张片子,只有一个一个名字是真的。编辑给我打电话问我还用什 ...

    这种说法简直是无稽之谈,只有原作者才有署名选择权(实名、笔名、艺名等),而编辑不能要求作者这么署名。
    如果这是媒体的龟腚,你可以用一张。或者一张都不用,况且没有媒体会这么规定。
  • 纯真印象

    2011-10-13 09:55:44

    老花镜 发表于 2011-10-12 22:36
    比你还惨,被直接换上了个别记者的名字:孙某某。

    呵呵,同命相连啊
  • 纯真印象

    2011-10-13 09:56:24

    冬夜漫漫 发表于 2011-10-12 23:48
    支持正义 抗议晚报 不知羞耻的媒体

    感谢老大哥声援
  • 纯真印象

    2011-10-13 10:00:41

    我摄影我快乐 发表于 2011-10-12 23:51
    德州晚报 就一无赖 看看那几个记者水平吧  都是以前干嘛的?水平在这摆着了

    感谢关注
    人家的水平都是很高的,这可能只是在管理制度上的欠缺或者某些环节的失误,等他们回音
  • 纯真印象

    2011-10-13 10:01:19

    万年青 发表于 2011-10-13 08:44
    我很支持总版主及老师们乙見呼于煤体遵 重人权我对晚報孙付社长說过此亊

    感谢刘老关注
  • 独立寒秋

    2011-10-13 11:35:07

    严重支持!严重声讨那些欺世盗名的人!
  • 单反穷三代

    2011-10-13 20:02:08

    各位老板,我感到不好意思在下鲁莽了。各位不要生气,有道是:得饶人处且饶人。
  • 放歌给你听

    2011-10-13 20:51: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放歌给你听

    2011-10-13 21:23: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放歌给你听

    2011-10-13 21:35: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活动发布

    2011-10-13 22:37:27

    胡兵态度是诚恳的 希望引以为戒  不要犯这样的错误
  • 有点烧

    2011-10-13 22:49:47

    长河摄影 发表于 2011-10-13 22:37
    胡兵态度是诚恳的 希望引以为戒  不要犯这样的错误

    姿态大度
    态度诚恳
    下不为例
    到此为止
  • 纯真印象

    2011-10-14 00:06:48

    本帖最后由 纯真印象 于 2011-10-14 00:14 编辑
    放歌给你听 发表于 2011-10-13 20:51
    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是德州晚报记者胡兵,首先向周建新表示道歉。希望周建新原谅。


    首先接受德州晚报记者胡兵的道歉,这在昨天通话以及短信中也已经表达。
    其次对因此给胡兵造成的被动局面表示遗憾。
    再次重申,这件事我不是针对你个人的,虽然我已在QQ好友列表里找不到你的身影,但还是要表达一个立场,我只是想以此能唤起媒体的责任心和摄影人以及全社会的版权意识,并不存在个人之间的纠葛,因为在此帖的回复中,有类似遭遇的不止我一人,大家大多选择了息事宁人,那么我只能充当一个坏人的角色,去做一件对大家都有益的事,当然当事人胡记者除外。
    另外,我想对晚报的领导层说几句,整个事件的责任不应由记者来独自承担,因为其他环节如编辑、美编、责任编辑都负有审核责任,自昨日至今,陆续收到各种信息,胡记者要承担责任,要被罚款等等,我认为他有责任,但是更多的应是管理层的管理制度以及执行环节的问题,你们应该自我检讨一下。所以要他独自承担,个人认为不妥。
    最后提出一点要求:希望德州晚报能够在近期的报纸上发表更正声明,这是对读者、对社会、对作者的一种尊重。我看到声明之后会妥善处理相关博文。

    照片 001.jpg
    看到报纸后给责任编辑打电话2次,无人接听,后在QQ微博以及本论坛发表帖子,发完之后有事外出。
    照片 004.jpg
    胡记者两次发来信息表示歉意并要求删除微博,由于外出,没有及时回复
    照片 005.jpg
    看到信息后的回复,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并发表新微博将相关微博顶掉,但是未删除
                               

                                                                                 周建新 2011年10月14日凌晨




  • 冬夜漫漫

    2011-10-14 00:28:55

    我觉得晚报编辑的责任很大的 在报上刊登他人那么大的照片 而不刊登摄影者的姓名 是意外的遗漏吗???是责任心不强的问题吗??
  • 月光轻风

    2011-10-14 07:54:43

    快乐飞翔 发表于 2011-10-12 14:33
    登报道歉吧  晚报经常用摄影人的片子  应该尊重摄影人 最起码的署名权的有 稿费那几毛钱不值钱  这是对作者 ...

    支持你的说法
  • 千里走单骑

    2011-10-14 10:05:51

    支持各位的看法
  • 午间咖啡

    2011-10-14 23:45:09

    无所谓了,要么不拍,拍了要么不给,给了就难免有类似的问题。
  • 苇子

    2011-10-15 11:06:06

    对晚报的做法是在是无语,他们又不是这一次两次了。我们看重的不是那几块豆腐钱的稿费,用了摄影人的图片附属上摄影人的名字是对摄影人最起码的尊重。希望德州晚报能引起重视。
  • AdminBin

    2011-10-15 11:42: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 纯真印象

    2011-10-15 11:58:06

    AdminBin 发表于 2011-10-15 11:42
    次日的报纸已经特别注意图片的署名了。

    纯真印象 09:58:25 其实我在回复中已经提到,这这已经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的问题了,这是一个共性问题,哪怕不是胡兵,是李兵、王兵、刘兵,都是一样的,并且我也已经接受胡兵的道歉。但是关于删帖,我认为不妥,如果那样的话,可能会对报社产生更大的负面影响,但是我会考虑关闭这个帖子,不让别人再跟帖了。

    纯真印象 10:05:50

    这个帖子的存在已经不单纯是我的一幅图片的事情了,可能会对整个摄影圈子和用稿媒体都有影响,这已经不局限于某一媒体或者某一个人了。

    既然本帖已经起到应有的作用,已经完成历史使命,可以作为案例封存,在此特向总版主以及管理员申请关闭此贴。
    在此谢谢各位老师、朋友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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