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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荷而来”全国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主办

《中国摄影》杂志社

中共山东省滕州市委宣传部

山东省滕州微山湖湿地管委会


承办

山东省滕州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

山东省滕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山东省滕州市微山湖湿地集团有限公司


征集内容

影展以“为荷而来”为主题,征集在山东省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内拍摄的各种题材风格的优秀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至2018年10月20日

(投稿须在此期间内送达)


展项设置

入展作品100幅,稿酬各人民币500元。

《中国摄影》杂志将为入展作品颁发荣誉证书,作者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相关规定,凭此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征稿细则

1.全国范围内的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谢绝组照。

3.作品必须取材于滕州微山湖红荷湿地景区范围内,并需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向入展者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高品质JPEG文件,不低于2MB)。请入展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中国摄影》杂志官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公布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0.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投稿须知

1.网络邮箱投稿:

作者须下载“为荷而来”全国摄影大展参展表,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投稿作品为JPE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每幅作品请以“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展表,参展表和参展作品一并用压缩包发至征稿邮箱:whel@cphoto.com.cn(参展表只需填写一张,如有多幅作品投稿,请在参展表中注明所有作品的名称)。

2.光盘、U盘投稿:

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作品征集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南楼502室,《中国摄影》杂志社


联系人:王知临      

电话:010-65253197

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请勿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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