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美新临沂” 全国摄影大赛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记录40年来临沂发生的翻天覆地变化,全面反映临沂经济社会发展新风貌、新成就,彰显临沂这片红色沃土的生动画卷,展示临沂的生态美、风情美、人文美、和谐美,由临沂市委宣传部、山东画报社共同举办“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美新临沂”全国摄影大赛。

  一、大赛时间

  2018年4月15日至2018年11月10日。

  二、仪式

  1、启动仪式。2018年4月15日上午11:06在蒙阴县岱崮地貌旅游区举行启动仪式,前100名报名者景区负责餐饮和启动仪式当天拍摄点的交通与门票。可以通过电话报名(需要提供姓名、电话、所在地),报名电话:13969028605,0531-82098360,张主任

  2、评选及颁奖仪式。拟定于2018年11月在郯城温泉度假村评选,并举行颁奖仪式。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

  特等奖1名,奖金10000元,获奖证书;

  一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4名,奖金各2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6名,奖金各1000元,获奖证书;

  优秀奖100名,奖金各200元,获奖证书;

  四、征稿规则

  1、广大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鼓励新人新作。

  2、作品须为彩色,单幅、组照(不超过12幅)不限。

  3、作品以2018年新拍摄作品为主,必须取材于临沂市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4、作品入选后调取数字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3M)。作者请务必将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获奖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凡已参加其他各类比赛并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

  9、不符合本次摄影大赛规则的作品,不能参评;已获奖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在媒体上予以通报。

  10、本次摄影大赛不收取费用,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1、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12、本次摄影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五、投稿地址

  济南市历下区舜耕路20号,佛山静院C座山东画报社,邮编250014,张玉杰收,电话13969028605,0531-82098360,投稿方式为纸质加数字文件,纸质照片最大不超过8英寸,组照要在背面用胶带黏连,谢绝装裱,照片正面不能出现任何文字信息,数字文件投稿信箱为381000316@qq.com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布。获奖作品将在人民摄影报、山东画报上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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